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6号)关于“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”的任务要求,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推进简政放权,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
  2.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ic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”提出意见。

  3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(邮编:100037)

  4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qyjzdc @saic.gov.cn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。

国家工商总局

2017年9月22日

  • 附件下载

  •  

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日期:2017-09-22截止日期:2017-10-21